【114-2 醫學(二) 第49題】有關菸害防制法的敘述,何者最不適當?
114-2 公共衛生學 考古題詳解
公共衛生學衛生行政與管理114-2 醫師國考
- A.滿十八歲之人,方可吸菸正解
- B.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不得吸菸
- C.菸品容器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的面積
- D.攜帶已點燃的菸品視同吸菸行為
詳解
[破題關鍵]
台灣的吸菸年齡限制是「二十歲」。
[選項拆解]
- A:錯在「滿十八歲之人」。依據《菸害防制法》,吸菸年齡限制是「滿二十歲」。
- B:正確。這是《菸害防制法》中保護兒童和孕婦的規定。
- C:正確。菸品容器的警示圖文面積確實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。
- D:正確。這是為了明確規範吸菸行為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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