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3-1 醫學(三) 第79題】吳先生84歲,肺癌末期,之前在家中已明確告知太太,病情惡化時不希望接受氣管內管插管,本次因為呼吸急促、意識模糊送至急診,子女討論後,希望能夠插管積極治療,但太太希望遵照病人的意願。針對本案例 「不予急救」的議題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113-1 內科 考古題詳解
內科一般內科與重症醫學113-1 醫師國考
- A.因為病人沒有簽署文件,所以應依照家屬的共識來執行
- B.因為病人有口頭明確表達「不予急救」的意思,家屬應遵照病人意願簽署「不予急救同意書」正解
- C.若急診當下已緊急插管,家屬仍無法達成共識,即不得撤除維生醫療
- D.「不予急救」及「撤除維生醫療」,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適用不同規範
詳解
[破題關鍵]
了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,病人預立醫療決定 (advance directive) 或口頭意願的法律效力。
[選項拆解]
- A:錯在依照家屬共識。即使沒有簽署文件,若病人有明確口頭意願,應以病人意願為優先。家屬的共識不能凌駕於病人明確的意願之上。
- B:正確。病人有口頭明確表達「不予急救」的意思,這是病人自主權的展現。家屬應遵照病人意願簽署「不予急救同意書」,以確保病人的意願被執行。
- C:錯在不得撤除。若已緊急插管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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