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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2 耳鼻喉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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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古題詳解
114-2 耳鼻喉科 考古題詳解
耳鼻喉科
耳科學與神經耳科學
114-2 醫師國考
【114-2 醫學(六) 第21題】關於突發性耳聾之敘述,下列何者最不適當?
A.
在聽力圖上可以看到連續三個頻率聽力下降 30 分貝以上
B.
主要用口服或靜脈注射類固醇治療
C.
一般認為耳內注射類固醇無效
正解
D.
高壓氧治療可能有效
詳解
[破題關鍵] 突發性耳聾的治療,耳內注射類固醇是有效的。 [選項拆解] - A:正確。這是突發性耳聾的典型診斷標準。 - B:正確。口服或靜脈注射類固醇是突發性耳聾的一線治療。 - C:錯在「無效」。耳內注射類固醇被認為是有效的治療方式,尤其在全身性類固醇治療失敗或有禁忌症時。 - D:正確。高壓氧…
治療被認為是突發性耳聾的輔助治療選項之一,可能改善預後。 [核心知識] - 突發性耳聾 (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, SSNHL) 的診斷標準是連續三個頻率在三天內聽力下降 30 分貝以上。 - 類固醇是突發性耳聾的主要治療方式,可以口服、靜脈注射或耳內注射。 - 耳內注射類固醇 (intratympanic steroid injection) 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式,特別適用於口服類固醇效果不佳、有禁忌症或作為輔助治療。它能讓藥物直接作用於內耳,減少全身性副作用。 - 高壓氧治療 (Hyperbaric Oxygen Therapy, HBOT) 被認為對突發性耳聾有潛在療效,尤其是在發病早期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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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 第2次 醫師國考 耳鼻喉科 考古題詳解 | 國考唯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