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6-2 醫學(五) 第78題】小玉是17歲女學生,與已離婚的媽媽同住,親子關係良好。不幸地家裡發生火災,小玉因為逃生不及,被消 防員救出時,全身皮膚有90%的燒燙傷,她媽媽傷心欲絕,在燒傷加護病房外等候,經歷3次清創,看到女兒 全身包裹紗布處在鎮靜止痛的無意識狀態,主治醫師向她說明這麼大面積燒傷的感染與敗血症機會及死亡率 很高。第4次要再進手術房清創時,媽媽拒絕進一步手術治療,因為她說女兒最愛漂亮,如果看到自己現在的 樣子,一定寧可死了算了,於是簽署DNR(不予急救)。下列處置何者不恰當?
106-2 外科 考古題詳解
外科外科通論與急重症106-2 醫師國考
- A.應評估小玉行為能力,若判定有行為能力,則不能因應母親要求不予急救
- B.不論決策者為媽媽或是小玉本人,都應考量此決策是否符合小玉之最大醫療利益
- C.因為小玉沒有完全行為能力,可由媽媽決定不予急救正解
- D.持續地與小玉媽媽溝通,確認她了解不予急救的意涵與可能後果
詳解
### 破題關鍵
雖然媽媽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,但DNR是極為重大的醫療決定,尤其當決策理由是基於對孩子未來心理狀態的揣測時,不能直接認定媽媽的決定就代表孩子的最佳醫療利益。
### 選項拆解
- A:應評估小玉行為能力,若判定有行為能力,則不能因應母親要求不予急救
- 評估病患的醫療決策能力是正確的處置。雖然小玉17歲是未成年人,但醫療上的「行為能力」是看其是否能理解病情與治療選項。不過,題幹說明小玉處於「鎮靜止痛的無意識狀態」,因此目前她不具備行為能力。但若她清醒且有能力表達,她的意願應被尊重。所以,評估行為能力本身是恰當的。
- B:不論決策者為媽媽或是小玉本人,都應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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